浙药采办通〔2009〕2号
根据卫生部、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《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(卫药政发〔2009〕78号)的精神和要求,我们组织起草了《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与《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商招标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。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讨论,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,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
(一)方案设置的完整性和合理性;
(二)方案设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;
(三)有关表述的明确性和准确性。
二、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
电子邮箱: cgb@zjwst.gov.cn。
三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09年9月30日—10月9日。
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○○九年九月三十日